服務熱線
400-0909-258
ZB W 60001—89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定伸長和定負荷法測定針織物的拉伸彈性變形及塑性變形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棉、毛,化纖(包括彈力和低彈化纖)及各種混紡紗編織的各種針織物。
2 引用標準
GB 3291 紡織名詞術語(紡織材料、紡織產品通用部分)
GB 8170 數值修約規則
3 原理
織物經受一定拉伸負荷,長度發生變形,釋負后根據其變形大小計算彈性變形率與塑性變形率。
4 儀器和工具
4.1 織物拉伸彈性儀
4.1.1 儀器應能進行定伸長和定負荷測試,帶有自動記錄裝置,并能繪出負荷-伸長曲線的等速拉伸和等速回復的拉伸彈性試驗儀。或能達到相同效果的類似儀器。
4.1.2 儀器拉伸、回程速度為50mm/min。
4.2 剪刀、鋼尺(精度1mm)各一把。
5 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
5.1 試驗用標準大氣規定為溫度20+2℃,相對濕度(65±2)%。
5.2 試驗前試樣應在標準大氣下調濕24h,化纖織物調濕4h。
6 樣品和試樣
6.1 樣品須距布端1.5m以上處裁取。
6.2 試樣應具有代表性,距布邊lOcm以上處裁剪,不得有影響試驗結果的疵點。
6.3 根據需要確定試驗項目,每項試驗裁剪直向和橫向試樣各5塊。如筒狀織物裁剪5塊。
試樣尺寸:片狀為lOcm x 5cm;筒狀為筒寬×10cm。
6.4 片狀試樣排列按照附錄A(補充件)給出的方法。一般情況采用乙法(平行法)裁剪,仲裁時司采用甲法(階梯形)裁剪,并使其長度方向一邊與樣品的縱行線圈(或橫列線圈)相平行。筒狀織物均按順序裁剪。
6.5 所取試樣要求表面平整,不得有影響試驗結果的任何疵點。
7 操作步驟
7.1儀器的校正
7.1.1檢查接線完好,打開電源開關,調整零位,按下系統控制鍵,使儀器處于內控狀態。
7.1.2調整好試樣夾支承架的起點。
7.2 預加張力0.1N。
7.3 拉伸力及伸長率的測定
7.3.1 定伸長(率)拉伸力的測定
將試樣長度方向的兩端平整地緊固在夾持器內,并放在支承架上開動儀器,施加0.1N的預加張力,拉伸到預定伸長值[見附錄B(補充件)]時止,停置1min,儀器自動記錄,測試結果以5塊試樣數據的平均值表示,修約到小數點后-位數。
7.3.2 定負荷時伸長率的測定
將試樣長度方向的兩端平整地緊固在夾持器內,并放在支承架上,開動儀器,施加0.1N的預加張力,當施加到規定負荷時,停置1min,自動記錄測試結果,測試結果以5塊試樣數據的平均值表示,修約到小數點后-位數。
L1
伸長率%=——X100
L0
式中:L。--試樣加預加張力后的長度(原始長度),mm;
Ll--拉伸長度,mm。
7.4 彈性伸長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的測定
7.4.1 定伸長(率)拉伸彈性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的測定
7.4.1 定伸長(率).一次拉伸,彈性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的測定。
將試樣長度方向的兩端平整地緊固在夾持器內,并放在支承架上,開動儀器施加0.1N的預加張力,拉伸到一定伸長(率)時,停置1min,以原速回到起點,停置3min,再加上0.1N的預加張力,自動記錄測試結果。測得結果以5塊試樣結果的平均值表示,修約到小數點后一位數。
7.4.1.2 定伸長(率)反復拉伸時彈性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的測定。
按7.4.1.1的操作,反復拉伸數次[見附錄B(補充件)],自動記錄測試結果。測試結果以5塊試樣數據的平均值表示,修約到小數點后-位數。
7.4.2 定負荷拉伸彈性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的測定
7.4.2.1 定負荷一次拉伸彈性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的測定。
將試樣長度方向的兩端平行地緊固在夾持器內,并放在支承架上,開動儀器,施加0.1的預加張力,當施加到規定負荷時[見附錄B(補充件)],停置1min再以原速回到起點,停置3min,加上0.1N預加張力,自動記錄測試結果。測得結果以5塊試樣數據的平均值表示,修約到小數點后一位數。
7.4.2.2 定負荷反復拉伸時彈性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的測定。
按7.4.2.1的操作,反復拉伸數次[見附錄B(補充件)]后自動記錄測試結果,測試結果以5塊試樣數據的平均值表示,修約到小數點后一位數。
L01-L'。
拉伸彈性回復率%=————X100
L01-L0
式中:上。--試樣加預加張力后的長度(原始長度),mm;
L'。--經拉伸試驗后,再加上預加張力時試樣長度(塑性變形量在內),mm;
L01--拉伸后(規定伸長或規定負荷)試樣總長度,mm。
L'。-L。
塑性變形率%=————X100
L。
式中 L。--試樣加預加張力后的長度,mm;
L'。--經拉伸試驗后,再加上預加張力時試樣長度(塑性變形量在內),mm。
7.5 應力松弛率的測定
按7.3.1的操作步驟停置預定時間[見附錄B(補充件)),自動記錄測試結果。測試結果以5塊試樣數據的平均值表示,修約到小數點后-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