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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鄂爾多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與全市178家絨毛紡織品生產經營企業簽署了《鄂爾多斯市絨毛紡織品生產經營者產品質量承諾書》(以下稱《承諾書》),在加大監管和查處力度的同時,進一步增強企業的自我約束。
簽署《承諾書》是市在前一階段向各絨毛紡織品生產經營企業下發《鄂爾多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絨毛紡織品生產經營企業行政告誡書》的基礎上出臺的又一重要舉措。全市178家絨毛紡織品生產經營企業通過簽署《承諾書》做出如下承諾:
一、絕不從事或參與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行為。
二、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按《承諾書》規定訂立生產、銷售、委托生產加工合同,對產品執行標準和纖維成分含量等各項質量指標做出明確規定,明確合同雙方的法律關系和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在不具備產品自檢能力的情況下,委托有資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所有產品經檢驗合格后交付或出廠銷售。
《承諾書》的簽署,是市在本次羊絨制品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中拓寬工作思路,創新監管模式的有益嘗試,更是對企業誠信體制建設的有力助推。
四、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按照相應的產品標準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質量進行檢驗把關,保存相應質量檢驗記錄、報告、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質量證明,并嚴格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GB5296.4-1998《消費品使用說明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規定如實對產品進行正確標注,委托生產加工產品在交付時的zui小包裝單位上標明被委托方名稱、委托合同編號、執行標準和原材料成分含量等質量信息。